项目规则变化
随着欧盟对绿卡和公民护照投资项目要求的进一步提高 ,马耳他当局也表示会严格执行所有欧盟的要求,特别是与房产投资和居留卡有关的政策。 目前政府机构要求所有申请人必须在入籍之前在马耳他有12个月居住地址。 此要求之前不是强制执行的,但现在已成为强制性的 。
马耳他当局进一步规定,所有申请人从初次摁指纹到最后入籍期间,都必须持有有效的居住卡。 同时,申请人还必须提供一份当地租房合同。
为了确保所有的申请人都符合这一点,马耳他政府近期出台了一系列的新法规:
如果最初的18个月租约到期的时候申请人还没有收到正式获批信,那么申请人必须要续租18个月,并且申请一个新的18个月的居留卡。
如果客户在18个月内获得批准,则可以直接换成五年的租约。
租赁协议之间不得有任何空档期。
根据2018年11月16日马耳他第157条更新所述,申请者在提交公民护照申请时必须持有有效的居留证。 系统将“找到”那些之前有空档期的申请人。 此时,如果需要, 申请者必须申请新的居留证和按照要求完成租赁协议。
更新居留证
新卡会延续之前居住卡的时间。 在特殊情况下,这将意味着新的18个月卡的有效期可能只有几个月的时间。
声明书
最重要的是,根据最新的马耳他项目指南,申请者为任何声明提供的支持文件,都必须经过国际认证 (例如: 使馆双认证,海牙认证)。